第424章 案子(2 / 2)

不合理真相 意赅 1069 字 2023-11-25

何况毛培房也很少出租的,大多都是直接出售。

但目前也没有其他更多的头绪和方向,是以但凡有那么一点儿希望,苏平也得去尝试尝试,走一走,希望能发现突破。

然而,他对讲机很快便响起,下边同事的汇报结果让他相当失望——这套房子的产权还在开发商手中,并没有卖出去。

他暗暗说了声果然,尔后叹口气,走到窗边怔怔出神。

这时,祁渊忽然嘿了一声。

“怎么?”苏平侧目,轻声问道:“你想到什么了吗?”

“想到了!”祁渊说道:“很久以前了的事儿了,大概三四个月吧?我在一本案卷上见到过这间屋子。”

“噢?”苏平好奇,仔细想了想,却依旧没有印象,便问:“啥案?”

“仑煎案。”祁渊抿抿嘴,轻声说:“案子大概就发生在一年前,一个19岁的青年伙同四个狐朋狗友,利用下药的方式在酒吧里搞晕了三个女孩,之后便带到了这间房间。

他们五个人分别先后与三个女孩发生过关系之后,又将三人杀害。事后为首青年后悔,觉得没玩够,竟又‘趁热’来了几发,尔后将女孩抛尸。

他们作案的手法实在太过低劣了,所以案子很快就被曝光,且发案之后仅仅不到二十个小时,便将五名嫌疑人统统缉拿归案。我想想,当时负责调查此案的,好像是区分局刑侦大队的……噢,想起来了,就是楚寻良!”

苏平眉头一挑。

就在这时,他对讲机再次响起,又是刚刚那名同事,向他汇报一条新的线索,小区物业提供的,讲的和祁渊差不多,这套房子在大概一年前发生过煎鲨案,当时闹得还蛮大的,所以始终卖不出去。

苏平听了,立刻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,叫人迅速将那个案卷给调出来,看看这桩案子的经办人、嫌疑人都分别是谁,另外查查嫌疑人是否被判决。

有大致的发案尸检、地点与案情,案卷查找起来倒是相当简单,电子案卷不过几分钟就被调了出来,尔后有刑警迅速过一遍,就给苏平打电话,报了五个名字,他立刻取出纸笔记下。

五人分别叫吴奕辰、巫诚勇、赖国洋、甘正飞和潘周利,五人年纪最大的二十四岁,最小的甘正飞只有十六岁。

以吴奕辰为首。

又过了三分钟左右,苏平又接到一个电话,告诉他说,五个犯罪嫌疑人当中,就在前不久,这五人的终审结果陆续出炉了。

有三人被判处了死刑,分别是吴奕辰、赖国洋和潘周利。

犯罪过程中主动中止犯罪,并劝告其余四人停止结果不成反而被打了顿,事后又主动自首的巫诚勇则尚在讨论当中,他情况相对比较复杂。

辩方律师认为他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包括投药在内的犯罪活动当中,又主动中止了犯罪想法,还有劝止其他人犯罪的实际行动,更在案发后、发案前主动自首,应当予以免罪。

但控方律师则认为,他虽然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,却参与了犯罪策划,并且在犯罪发生时也无有意义、行之有效的阻止行为——比如报警,所以可以酌情予以减刑,但不能免罪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