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两个字,宛如烟花般,在温玫的耳旁忽然炸开。接着又迅速消失,不留任何痕跡,彷彿方才那句话只是她的幻听。
但是眼前男人的目光,又让她明白,一切并不是自己的错觉。
可是,她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喜欢呢?有时候,连她都讨厌自己,憎恨自己的无能,对情绪时常起伏不定的自己感到厌烦。
她这样的一个人,究竟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地方?她能找到的,只有满满的缺点。
虽然温玫尽力将糟糕的那一面掩藏起来,展现给傅煦的都是最好的那一面。但是他见过她哭,也给他添了很多麻烦,更让他浪费时间来接自己。
就连方才,都让他撞见自己和梁玥的对话。
所以他为什么,会喜欢她呢?
许是她眼睛瞪得太大,傅煦被对方的模样逗笑,勾了下唇角,「傻了?」
平復好心情,她哭到有些鼻塞,讲话带有明显的鼻音,「不是,我只是……」
眼神有些茫然,温玫不确定地道:「只是,不懂而已。」
傅煦的那番话,姑且算是告白。但是温玫并没有心脏跳不停的感觉,更没有害羞,她早已不是青春期的少女,不会对恋爱抱持憧憬的态度。
也因为自己的病,她根本没想过要谈恋爱,温玫不想要成为另一半的累赘。
在他们这个年纪,谈喜欢,谈交往,基本上都是奔着结婚在一起的。那不是短暂的几年,而是未来一辈子。最忌讳的就是草率,必须严肃对待。
或许有离婚的可能性,但那终究是少数,不能以偏概全。
虽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,温玫这副困惑的模样,却也间接回答了他。
她对他,似乎没有相同的感情。
只将他当作邻居,当作偶像,当作……朋友。
他从没有想过「喜欢」会是件容易的事情,更没有百分百的自信,毕竟世界上最难的几件事情中,两情相悦便是其一。
只是,难免会感到失落,淡淡的挫折感涌现。但他不会因此气馁,甚至畏畏缩缩的。他向来有话直说,而且若不现在说清楚,会衍生出许多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