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出笔记本,她看到了自己简历,左上角的照片是她去年拍的。她的另一只手伸进抽屉,取出那张简历,红笔圈出了她留的叔叔家的地址。
翻开笔记本,是他隽逸的字迹,每一页只有一句简短的话。
day 1 隔了一年,她又出现了,又是一副以为我不记得她的样子。她以为地铁站短短一面我不记得她,可一年前她要跟我约定了八年后看天狼星,她怎么还会以为我认不出她?
day 2 在垃圾站看到她的那一瞬间,我再不愿意也得承认,当时的我松了一口气。
day 3 她给我做饭,洗衣服,吹头发,连喝的咖啡都晾到适宜入口的温度,我给她家用,一场约会都没有,就进入了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。
day 4~5 两天假期,她会讲冷笑话,会巫术,我喜欢看她神神叨叨地搞时间平移,妄想套牢我。
day 6 她受伤了,头磕到电线杆,幸好我提前回来,这个考试竞赛总拿第一的丫头,离开了我,好像总是惨兮兮的。
day 7 她走了,在我下定决心要跟她过一辈子时,她离开我了……也好,至少她没看见我人生最狼狈的样子。
后面的一页是空白。
她提着心飞快地翻页,后面全是空白,在她要合上笔记本的时候,最后一页又现了一篇文字。
“搬离这里一年多了,最终还是决定买下这套房子。家人都以为我忘记她了,只有我知道,这一年多来,我反复在想一个问题,她到底是为什么要离开我?也许是我对她不够好,也许是我没有让她产生信心,我无数次想过当面问她,可我隐约能猜到,再见到她,也许她又是用陌生的目光对我不屑一顾。一直以来都有种感觉,我爱的她,和我后来去找的她是两个人,那个爱我的人,也许已经不在了。如果她还在,她一定会来找我,像在地铁站里,像在面包店门口,像在我家门前……她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,哭着扑向我,叫我‘阿谨’。我想了一年多,回到这套房子的这一刻,我想通了,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逃避,结果却是证明了我忘不了她。也许,我应该鼓起勇气去找她,即便等待着我的是她那近乎残忍的陌生目光……”
豆大的眼泪砸到纸上,缓缓洇开,润湿了整张纸。
合上笔记本,她颤着手捡起那张简历,死死地盯着红笔圈出的地址。
他是去找她的。
在甘蔗林夹道的柏油路上,银色宾利车的车头被撞毁,她骑在电瓶车上,隔着两三米远,望着驾驶座上满脸是血的他。
仿佛有感应一般,他动了一下,缓慢地抬起头看到了她,他的眼睛,因为期盼和惊喜忽地睁到最大——
她却冷漠地骑着电瓶车离开。
那是他去见她。
那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。
他隔着一片红色的血雾,无能为力地望着离开的她,望着消失的电瓶车,望着空无一人灰色柏油路。
她什么都不知道,就那样扔下伤重的他,冷漠地离开,出国留学,回国结婚。
而他却自此丧失意识躺在病床上。
死前她理直气壮地对苏锦说:“我跟他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,我不欠他什么!”
不欠他什么?!
在他没去见她,侥幸逃过车祸的时空,二十七岁的她还是跟他在奶茶店遇上。
带着过去时空记忆的他,还是会再一次面对她陌生的目光。
她现在所在的根本不是平行世界,而是过去的时空。
而她也终于明白,为什么他要冒充律师跟她去了乡下?为什么要替她挑出黑橄榄;为什么只会弹那一首曲子?为什么要在顶楼盖一间能看见星空的玻璃温室?为什么要她一起做菜?为什么要喷她送的香水?为什么要送她雪绒花?为什么要养一只猫……
他也在用时间平移,他默默地做着所有她说过的事。
而死前的那刻,他明白了一切,明知道跟她在一起会死,却还是要她记住,要她答应——
不管什么时候,不管什么地方,如果你见到我了,不要犹豫。
什么都不准想。
走到我面前来。
让我认识你。
他宁可死,也不放弃跟她相遇相识的机会。
她的指甲用力地抠着地板,抠到指甲断裂,指尖渗出鲜血。
到底她有什么好?值得他做出这样的选择?他奄奄一息时,不是应该叫她滚得远远的,永远不要出现在他面前,那样也许能够改变,那样她即使回到在铁站,回到面包店前,她也会装作不认识他,他也许还有一线生机。
可现在,一切都无法改变了。
明天他出车祸的前一刻,会像树的枝桠分裂成两个平行世界,而无论是哪个世界,他和她都已经死了。
她死后的意识只能无依无靠地在过去的时空游荡,短暂地停留,让原本也许互不相干的他和她认识,让他爱上她,由此改变了他们原本的未来,而被改变的他们,在死的那一刻,时间却无法阻挡地向前,将那一刻也变成了过去。
未来可以改变,过去却不能。
此刻的阿谨并不知道,他们的未来已经变成了不容改变的过去。
在分裂出的两个平行世界,22岁的她暂时沉睡了,当那个一无所知的她睁开眼,还是会带着资料骑着电瓶车,遇到去找她而遭遇车祸的阿谨;她还是会为了奔赴eth,冷漠地丢下伤重的他,在七年后被苏锦一箭射死。
27岁的她在另一个时空醒来,选择去当一个工薪族,还是会在奶茶店遇到他,还是会去凌云科技面试,还是会跟他相爱,最后一起死在车里。
时间让一切都不会改变。
它让一切照旧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