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5)(1 / 2)

碗筷砸出噼里啪啦的声音,瓷筷落在宴会厅地板上,断成两截,满桌的人都望了过来。

唐云离他最近,无奈道:饭菜不合胃口撤了再上就是,好端端的闹什么脾气。

原著小说中,唐明奚的大哥唐云对自己的同胞弟弟可谓是有求必应,称得上一句溺爱,哪怕唐明奚在年会上当场撒泼放肆,唐云也不曾生气。

我不吃,给我撤了,换一桌!唐明奚恃宠而骄,将一个纨绔子弟演绎的淋漓尽致。

唐云抬手吩咐侍应生撤菜,目光自然地落在了叶珩身前,这才发现叶珩身前没有任何碗筷。

唐诺见状,连忙趁此机会开口,轻声呵斥侍应生:你们是怎么办事的,碗筷也能少拿一副?

侍应生后背一凉,大家都是看脸色办事,欺辱叶珩跟喝水一样简单。

只是没想到这会儿被三少爷发现了,暗箱操作是一回事儿,摆到台面上来,谁也不好看。

唐云看了一眼唐诺,冷道:无非是今天年会太忙,多有疏漏。漏了补上就是,大过年的别找不痛快!

唐诺被无辜训斥一顿,捏紧了桌下的拳头,羞愧地低下头,讪讪垂下睫毛:大哥说的是。

唐明奚诧异地看了眼唐云,心想他这便宜哥哥还真是大写的双标啊。

他都作成这样了还能明哲保身,唐诺不过是帮叶珩说了几句话,便被唐云一通夹枪带棒,可见唐诺在唐家也不怎么受待见,正好跟叶珩凑成一对儿。

哎,唐明奚唏嘘,说起来正因为唐云对他无条件的偏袒,才导致原著中的唐明奚日益骄纵,最后害死了整一个唐家。

所以我这条命怎么就这么苦qvq。

饭菜撤下又重上,唐明奚吵着要吃粥,害得整一桌的人都不得不吃的清汤寡水,面如菜色,对唐明奚怒不敢言。

只有叶珩吃得自在,他高烧没退,还在病中,看什么鸡鸭鱼肉荤腥菜都反胃。

此刻喝口热粥正好将他一天没吃饭的胃给捂热了。

少年吃得很急,唐明奚瞥了一眼,心想又没人跟你抢,这么烫的粥也能喝下去

但他不知道的是,叶珩在唐家吃饭基本都靠抢的,和佣人在后厨同桌吃饭,吃慢了就没得吃,要饿整整一天的肚子。

唐明奚才没有那么好心会给他留晚饭。

不过,见叶珩专心吃饭,没对他突如其来要喝白粥的行为起疑心,唐明奚松了口气。

折腾这么大半天,还搭上了自己的名声,就为了让男主喝口热粥,今年感动宁城十大人物要是没我能行?

接下来的年会,就是报告环节。

唐明奚和唐诺各自持有一家分公司,分别运作了一年,唐明奚不负众望的让分公司亏得一塌糊涂,还倒欠了一屁股债务。

唐诺则是已经将分公司做到了上市水平,漂亮的财务报表让他很是出了一番风头。

渐渐地,宴会厅中也想起来风言风语的讨论声,传进唐诺的耳朵,让他嘴角情难自禁的微微翘起。

真不知道唐二有什么脸坐在这里,他不就靠他那大哥吗?

我看唐家最后保不准落在三少爷手里。

人比人真是气死人,同个爹生的,差距怎么这么大?

长得像个娘们,还嫁了个男人,真不嫌自己丢人。我要是他我死了算了。

依我看,他跟那个废物女婿倒是相配。

听到这些奚落,唐明奚不以为然:反正明年大家都要被男主一起弄死:)

倒是叶珩嘴角嘲弄地勾了一下,鄙夷地看了一眼唐明奚。

见他厚颜无耻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,更是泛起一阵恶心。

唐云听罢,眉头微蹙,温声安慰唐明奚:不用听这些酸言酸语,你还小,只是个孩子,以后有的是成长空间。

唐明奚差点儿把橙汁喷出来:二十一岁的大孩子吗,大哥你醒醒啊,你什么滤镜啊!

再说,有哥在你也用不着努力,哥哥会保护你一辈子。

唐明奚哭笑不得,想起叶珩未来的手段,心里吐槽道:谢谢啊哥,明年咱俩就一起走黄泉路了。

兄弟叙旧一番,年会就到了结束的时间。

唐云一行人回到老宅,宾利停在大门口,叶珩已经主动下车,冷漠地走向了马厩所在的位置。

唐明奚看了眼这天气,心里有点儿微妙:这么冷的天,男主又发着高烧,那马厩是边上的纸板房是人能睡的地方吗?

算了,等会儿找个机会把人弄到屋子里睡觉。

虽然知道叶珩将来会杀了他,但他也可以提前跑路,至少到现在为止,唐明奚对叶珩称不上讨厌。

看着叶珩孤绝的背影,唐明奚内心隐约闪过一丝不安,似乎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。

但他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,停止了思考,直到回房间后,王姨给他煮了一碗特腾腾的姜汤,唐明奚脑袋上哪根筋才连了起来,灵光乍现,终于知道自己忘记什么了!

原著小说中,唐家年会之后,和唐明奚狼狈为奸的炮灰人渣霍一然正式登场。

他一登场就干了一件大事,先是找叶珩不痛快,把叶珩从马厩里拎出来,不但污蔑叶珩偷了唐家的东西,还用马鞭狠狠的抽了男主一顿。

最过分的是,大雪的天气,霍一然烧掉了叶珩视若珍宝的围巾,扔进了老宅院子里的观赏池子中。

这条围巾是妹妹叶月失明之前为他织的最后一条围巾,意义重大,叶珩几乎义无反顾的跳进水池中。

隆冬腊月,少年的心比身体还要寒冷,几乎冻死在这个冬夜。

思及此,唐明奚的心脏狠狠一跳,那股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。

下一秒,院子里忽然灯火通明,人声嘈杂,一道气势汹汹的声音传来:你还敢说你没有偷唐家的东西!

这声音,是霍一然!

第7章 、冲突

唐明奚披上西装外套,匆匆从二楼往院子里走。

与此同时,他的脑海中也渐渐浮现出关于霍一然的记忆。

作为原著小说中作死程度不低于唐明奚的炮灰二号,霍一然与叶珩年纪相仿,今年才满十八,是唐明奚一表三千里的小侄子。

虽然说是侄子,但由于跟唐明奚一起长大的缘故,两人更像青梅竹马。

霍一然从小就养在唐家,伙同唐明奚欺猫赶狗,无恶不作,对唐明奚十分崇拜和依赖,几乎言听计从。

俨然是唐明奚手下的一条作恶多端的好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