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为的是自己的家,自己的国,自己的生命和尊严。
为了让自己的后代不再生存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道里,能够堂堂正正地走出来,站在阳光之下,不做别人的奴隶,而是成为一个自由的平民。
岳璃对着全城的百姓承诺,以大宋和岳家军的旗帜为誓,但凡同他们一起守卫开封府城的,以后都将大宋的子民,无论贫富贵贱,哪怕昔日曾在奴籍的奴隶和一些被通缉的罪民,都可以将功折罪,若是战死在城上,战功亦可传承给子孙,享受和京东军一样的抚恤和追赏。
开封府的暗民,身上大多都背负着奴籍或罪名,或者是那些被牵连得失去户籍的子女家人,几乎都是“黑户”,他们同样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洗清罪名,重新做人。如今既可以保家卫国,又可以重获新生,对他们而言,几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。
他们甚至比那些战士更悍不畏死,因为他们知道,哪怕他们战死在这里,岳璃也会帮他们照顾家人。
这是对岳璃,也是对昔日岳元帅的尊敬和信任。换了任何一个其他宋国的将领来此,都不可能有比她更好的威信和说服力。
众志成城,不仅是意志,还有他们用自己血肉筑成的城墙,生生在金兵的利箭和炮火下,守住了这座城。
当金兵的云梯搭在城墙上时,他们用檑木砸下去,用滚烫“金水”泼下去,等这些都用完了的时候,他们甚至自己用火点燃了自己身上的衣衫,扑上去抱住云梯,和上面的金兵一起摔下城墙,粉身碎骨,甚至尸骨无存。
他们已经不知道打退了多少次金兵的进攻。
从早到晚,一天又一天,时间已经不复存在,每个人都在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。敌人冲上来了,砍下去,推下去,若是挡不住的,就抱着一起跳下城,哪怕同归于尽摔死在城下,也绝不容他们留在城头。
当金兵一退之时,他们就直截了当地倒在地上昏睡过去。而其他的百姓这冲上来,替他们包扎伤口,清理尸体和伤员,收拾能用的箭矢,修理城头破损的地方,将砍杀出无数缺口的刀换下去,换上磨得锋利无比的刀……这些是城中的老弱妇孺力所能及的事,他们也可以帮着出一份力,让守城的将士们可以多休息一刻,多喝一口水,多吃一碗粥,或许就能够多守住一天,就能等到大宋援军的抵达。
抱着这样的信心,他们才能一天又一天地坚持下来。
几乎全城的百姓都投入了这场战斗,有人上城墙厮杀作战,有人在城墙内准备守城物资,还有人做饭煮药,随时准备着支援城上的守军。
哪怕如此紧张疲累,可没有一个人退缩。
他们都很清楚,眼下已到了最后的时刻,以那些金兵的疯狂,一旦城破,那就是满城百姓都为之殉城的结果,金兵屠过的城不止一个,这里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可他们就是不想束手就擒,不想任人宰割。
“老子就是死,也要抱着一个金狗一起下地狱!”杜奎身上血迹斑斑,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血,哪些是敌人的血,冻得硬邦邦的结成了块,手脚和脸上的冻疮红的发亮,都比不过他满是血丝的双眼,“老子这次至少杀了上百个金狗,就算死,也值了!”
“呸!我们才不会死!”
霍千钧啐出一口血水来,跟着疼得嘴角都抽抽了一下,仍是不服气地说道:“告诉你们,小爷我从来都是福星,命大着呢!好几次别人都以为我死定了的时候,我偏偏死不了!当初纥石烈志宁想搞死我,结果呢?沉河里喂鱼了!这次的仆射忠义更不用说,脑袋都被魏家娘子带回去祭天了!”
“大伙儿跟着我,以后吃香的喝辣的,再把开封府的瓦子重新修起来,有的是乐子在后头等着咱哥们儿,就算阎罗王现在来了,小爷我也一枪给他捅回去——”
说着,他挥舞着手中的长戬,在城头威风凛凛,原本就俊朗高大的身形,被阳光镶上了一圈金边,当真有若天神下凡一般,让城下的百姓都看得出了神。
“小心!——”
岳璃一把将他推开,冲着众人大叫:“都找地方隐蔽好!小心石炮和火箭——”
这时候的火箭,是在箭身上包裹着一层带着火油的布条,真正杀伤力不大,但破坏力很强,因为他们近十日的守城战下来,几乎耗尽了箭矢和滚石檑木,都得趁着金兵退败后派人从城墙用大竹筐吊下去收拾战场,捡回一些能用的物资来,才能勉强多支撑几日。
可这些金兵也陆续带来了投石车和弩车,给城墙上的守军和城里的军民造成了不小的损伤,尤其是那些火箭所到之处,引燃民居,轻则烧毁房屋,重则伤及百姓,岳璃从一开始就命人收集全合城的水桶集中在城墙周围,并让来帮忙的百姓不停地运水过来,这才能将损伤降到最低。
幸好当初开封府的城墙修的是里三层外三层,靠近外城的大多是些棚屋,经过几次破坏后,岳璃干脆让里面的老弱妇孺避入内城,将棚屋拆下来用作檑木和火把,正好去对付那些攻城的金兵。
还有几个百姓献计,将城里那些布坊成匹的布浸透火油,在金兵将云梯搭上城墙时,用那些火油布将他们缠住,点燃后推下去,一烧就是一大片,杀伤力简直翻倍。只是如此消耗颇大,岳璃本不想用,可是布店的老板直接带着人将自家的存货搬上城墙,油坊的老板也跟着带人将一罐罐油都运上来,所有人在这个时候,都不再去想这些东西值多少钱,能卖多少钱。因为对所有人来说,活着,才是最重要的事。
城中的百姓纷纷想办法帮着守城,岳璃自是感激不尽,可眼看着城里的物资消耗越来越多,百姓们也都困乏不堪,城墙上的每个人,都几乎到了强弩之末的时候,仍然没有看到援兵到来的信号。
她望着东边的方向,想着临出发之际,方靖远将她和霍千钧送出城外十里亭时,郑重其事地位她戴上了一个平安符,哪怕她明知道,他从来不信神佛,可在这个时候,这个世界里,为了她和其他人的安危,他也愿意信一回,祈求得到他们的庇佑。
可他更相信自己的力量,“无论多难的时候,都一定要坚持下去,想想霍九郎,当初都能在地窖里吃发霉的饼子,一直等到我去救他。你们…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,想想我们一定会想办法去跟你们会合,无论如何,不要放弃。”
“不会放弃的,我知道,你们一定会来的。”
岳璃喃喃低语,望着方才射出弩箭和石炮的方位,抓起旁边的震天弓,拎起长箭射了出去。
他们城头上的床弩和炮车经过这十来日的激战,已经被砸毁的七七八八,只有这把足有五石的震天弓,一般人根本拉不开更不用说射出箭去的,原本是供在武庙之中,这次也被岳璃带上城头,专门用来射杀敌方将领和这些弩炮手。
只是这把弓需要耗费的力气太大,她一日也开不了几次,加上能承受这般力道的箭矢不足,到这时候,几乎只能靠捡来敌人床弩射出的箭,才能给她供应上。
每次金兵开始远程射箭和投石时,岳璃都让大家找好掩体藏起来,因为这一轮箭雨过后,必然又会有一批金兵在他们的掩护下冲到城墙下,架起云梯攻城。
等他们击退这一波攻城的金兵,又会有下一波箭雨,双方就是如此互相消耗着对方的有生力量,这城墙已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血肉磨盘,在不停的转动中,将所有卷入其中的人,慢慢碾碎成粉,流出的鲜血,几乎染红了整面城墙。
远远望去,在夕阳的照耀下,整座城池,都仿佛被血浸透,带着一种苍凉悲壮的气势,傲然矗立在大地上,不肯低头,不肯屈服。
到夜晚时,双方都鸣金收兵,各自收拢了还活着的士兵,回去休整,待明日再战。
其实前几天时,金兵还曾经在夜晚偷袭,双方的在夜里的视线本来都不好,夜战就格外耗神。而金兵虽然在这附近镇守多年,但还是比不上这些土生土长在这里的汉人,更比不上那些原本就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城中的暗民。
头几次夜袭,或是没发现满地洒落地铁蒺藜和碎箭头,被扎得满脚是伤,战力顿失。或是直接掉入汉人挖出的陷阱,当场毙命。
在看不见的夜晚,想要靠近城墙,比白日里还要艰难百倍。
而他们好容易看到有一日灯火照着一员女将出现在城头,激动得全军射出无数支利箭过去,原本以为将那些不知死活的宋人射成了刺猬,结果次日再攻城时,却发现前两天都已经没有箭可用的宋军,竟然又有箭了。
更气人的是,他们用的箭,竟是前两夜他们偷袭时射出去的箭。原来那些城头灯火下晃动的人影,包括那个头顶金盔的女将,都是套着衣服的假人,他们射出去的箭,都被宋人收集起来,成为次日反击他们的武器。
古有草船借箭,今有草人借箭,办法不怕老,管用就行。
从那以后,金人再不肯射出完好的箭,想方设法弄成了“火”箭,就算射不中人,最后箭矢毁了,也不会留给宋军重复利用。
这些抠门的宋军,简直无所不用其极。
那些烧的滚烫的“金汁”都是城里的百姓将屎尿熬出来的“毒水”,一旦被浇中,哪怕身穿盔甲,也会被烫的皮开肉绽,甚至流入衣衫内将肌肤和甲胄都烫的黏在一起,一扯就是一大片血肉淋漓而下,那玩意还十分恶毒,溃烂的皮肤和血肉在这种环境下根本无法治疗,那简直就是攻城士兵的噩梦。
他们只能庆幸,城里的人似乎还没办法源源不断地制造这种恶心之极的武器,否则光是这一桶桶的金水浇下去,就足以让外城墙下变成一个臭气熏天的大粪坑。
还好现在是冬日,严寒能够封锁住那些恶臭的气味,血肉和粪水都很快会被冻结,才不至于让那些城下的尸体腐烂发臭,变得更加臭气熏天。